房产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最新调整
【摘要】:2016年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发文,
2016年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房地产行业近两年的低迷,以及最近半年房产利好政策的出台使得这次调整尤其关引人注目。
自2016年2月22日起,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对契税优惠政策的调整。
(一)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调整。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三、上述优惠税收政策的实施范围。
自2016年2月22日起,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对契税优惠政策的调整。
(一)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调整。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三、上述优惠税收政策的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第一条第二项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4市不实施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而仍按财税[2015]39号文件执行,即在这4个城市中的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才能免征营业税,而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从字面理解,不再针对超144平米满两年的二手房征收营业税,这将促进改善性住房的成交。如果政策落地,有可能促进改善性住房需求。
标签:营业税优惠政策契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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